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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丰林法院小案件用心办,以“如我在诉”巧解闹心“猪”事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4-05-10  浏览次数:181
核心提示:2024年1月,养殖户张某从某网络平台上看到了郑某发布的出卖猪崽视频,视频中的猪崽白白胖胖十分招人喜爱。经过进一步沟通,双方达成口头协议,张某从郑某处购买110头猪崽共计46500元,郑某保证每头猪崽不小于40斤且没有非洲猪瘟。张某交付全部买猪款后,郑某雇车将猪崽
  
 
2024年1月,养殖户张某从某网络平台上看到了郑某发布的出卖猪崽视频,视频中的猪崽白白胖胖十分招人喜爱。经过进一步沟通,双方达成口头协议,张某从郑某处购买110头猪崽共计46500元,郑某保证每头猪崽不小于40斤且没有非洲猪瘟。张某交付全部买猪款后,郑某雇车将猪崽运至张某处。此时,张某发现猪崽平均重量只有10斤左右,与约定严重不符,故不想收货,但此时已无法与郑某取得联系,无奈只能将这些猪崽暂时喂养。更糟心的是,当晚开始,猪崽开始陆续死亡。一周内,从郑某处购买的猪崽已全部死亡,自家的生猪也出现了染病迹象。半个月内,自家养殖的79头成猪全部死亡。
 
初听此案问题大,多方协作破难题。
 
 
 
继猪崽及成猪因染病陆续死亡后,张某继续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联系郑某,但是郑某将张某微信拉黑、电话拒接,于是张某前往郑某的住处及所在的基层村组织寻找,但是依旧无法与郑某取得联系,张某因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,遂前往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
 
承办法官在听了张某的叙述后,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。询问张某外购猪崽是否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,猪崽和成猪的死亡是否报备?经过进一步分析,承办法官认为猪崽和成猪在短时间内全部死亡,很有可能是疫病导致,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辖区内其他养殖户以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,后果不堪设想。经过仔细询问,发现张某由于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懵懂以及存在侥幸心理,导致其在出现上述情况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。
 
承办法官立刻联系了县农业农村局和动物防疫部门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达了张某的养猪场开展调查,并认定张某的行为涉及行政违法,将受到行政处罚,同时案涉猪崽及成猪因不明原因死亡,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全部进行无公害化处理。
 
闻听自己不但要被罚款,自己的猪还要被处理,张某的情绪一时无法自制。好在,法官就在现场,及时对张某进行了普法教育,并着重对张某进行了采购生猪等相关程序的释明。通过承办法官的讲解,张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但是由于联系不上郑某,张某担心自己遭受的损失无处维权,一时间陷入迷茫。承办法官注意到张某的情绪后,向张某释明,可以通过申请证据保全,将死亡的猪仔和成猪样本留存,以备后续通过鉴定维权。
 
被告隐形玩失踪,财产保全难遁形。
 
 
 
被告郑某系外地居民,法院在送达传票过程中,通过电话、邮箱、邮寄、直接等多种送达方式始终无法联系上郑某。张某提出诉中保全申请,经审查后,承办法官立即采取保全措施,对被告郑某的财产进行查控。在财产被保全后,隐匿已久的郑某终于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,表示应诉。
 
财产保全能够有效防止义务人转移、隐匿财产,保证申请人权益。近年来,丰林县法院积极做好诉前、诉中保全引导、结果告知等工作,争取应保尽保,确保被申请人财产不被转移、隐匿,为调解及判后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。
 
对簿公堂火气大,“如我在诉”显奇效。
 
 
 
承办法官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,也为了掌握案件的主动权,多次到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并上网查阅类似案例,借鉴经验,在开庭之前,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工作,但双方由于矛盾过大,态度强硬导致情绪过于激动,使得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。
 
“你们双方都存在错误,若是案件继续进行,势必面临着高额的鉴定费等问题”
 
“今天,咱们就把话聊开、说透,你们究竟怎么考虑的?”
 
经过办案法官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,原、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,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,原告也提出撤诉及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,这一场因“猪”产生的闹心事也终于圆满解决。
 
正所谓“法理固可明辨曲直,真心更能点亮人心”。群众的事,每一件都是大事,老百姓为了维权诉讼至法院,法官依靠法律判决固然可以明断是非曲直,但若是坚持用真心去倾听群众诉求,用耐心去调解矛盾,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的审判理念,我们相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 
 
 
公正法治是基础,文明和谐是目标。
 
能动履职固根本,案结事了见真章。
 
该起买卖合同纠纷也从侧面反映出辖区内养殖人员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,在生活生产中存在重大隐患,为此,丰林县法院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,切实做到了让司法建议赋能社会综合治理。
 
张军院长指出:“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,绝不是来‘走程序’的”。下一步,丰林县法院将坚持以“如我在诉”的情怀和境界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有效释放,坚持能动履职,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努力在每一个环节把化解矛盾、服判息诉做到极致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。
 
原标题:《黑龙江丰林法院小案件用心办,以“如我在诉”巧解闹心“猪”事》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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